濟南污水處理地埋方式應優先選擇采用全地埋兩層蓋上和半地埋兩層蓋上方式。工業污水口、污氣排污口和噪音排出源處要布局環境保護標示牌。應采用層次合理布局方式,在縱向合理布局上可分成污水處理構筑物層、機器設備實際操作層和地面層。在達到污水處理加工工藝規定的前提條件下,總體設計方案應緊湊型有效,地面層與地埋工業區應搞好對接。 4.2構(建)筑物布局構造柱網的合理布局應融合工藝技術、構筑物,宜融合引流渠、隔斷墻開展設定,明確單獨柱的設定總數,并宜融合上端構(建)筑物設定。污水處理構筑物宜共壁布局,構筑物中間宜采用方式聯接,降低阻力和占地面積。在達到消防安全規定的前提條件下,地埋式城鎮污水處理廠生產制造附設用地宜與污水處理構筑物疊合布局,節省商業用地。風機電機房宜布局在微生物反映池池頂,污泥壓濾機房宜布局在機動車道與地埋工業區人防區,投藥間宜挨近機動車道,并布局上料插口,藥物存儲設備宜置放在自然通風優良的部位,并配備泄放和清洗設備。
應將管道、電纜線等集中化布局,宜布局在構筑物空隙,管道布局應合乎本技術規范第7.1節及現行標準行業標準《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的要求。 髙壓配電設備間、管理方法用地和中間主控室宜置放在地埋殼體之外。應防止采用火災危險性甲類、甲乙級的工藝處理及機器設備,當務必挑選相關加工工藝及機器設備時,應布局在地埋殼體之外。分期付款基本建設的地埋式應預埋長期改建地埋通道接口。當所應用藥物的危險因素級別歸屬于甲類或甲乙級時,應將其單獨放置于專用型屋子,且不可置放于地埋。專用型屋子應避開人員密集地區和主交通出行路面,并設定為開放式或半開放式建筑形式。